Ming Pao News: 倡Wi-Fi月費降至10元以惠及低收入家庭

有團體昨發表報告,指高昂的互聯網費用,對低收入家庭是沉重負擔;有家庭為了支付上網費,減少食物和租金等必須開支。組織要求當局強制互聯網供應商,將低收入家庭的高速互聯網費用降至每月10元。

 
中低收入家庭權益團體「現在改革社區組織協會」(Association of Community Organizers for Reform Now, Canada, 簡稱 ACORN Canada) 在去年6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,透過網上和手寫問卷,訪問了全國394名中低收入人士,發現83.5%受訪者形容在家安裝互聯網的費用為「極高」;當中接近8%因而選擇不安裝或取消互聯網服務。另外58.9%表示因為他們需要互聯網,因此要在其他地方削減開支,包括食物(71%)、休閒活動(64%)和租金(13%)。

報告引述那些無法負擔互聯網的受訪者指,缺少了互聯網,令生活多方面受影響,包括找工作、做功課、尋找健康和政府資訊,以及參與公民活動。

 
ACORN發言人瓦爾加斯(Alejandra Ruiz Vargas)昨表示,享用互聯網是基本權利,民眾不可能只依賴圖書館等地方的免費互聯網服務,希望政府正視互聯網費用高昂的問題,「即使家中有互聯網,不代表他們能負擔得起。」
 
加拿大視訊委員會(Canadian Radio-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, 簡稱CRTC)去年一份報告指,全國最低收入組別(年收入30,668元或以下)的家庭中,只有59.7%裝有互聯網;對比全國最高收入的組別(年收入121,292元或以上),有安裝互聯網的超過98%。支持ACORN的多倫多小學教師工會主席史密斯(John Smith)昨表示,所有人都應該獲得平等的機會,以發揮潛能。
 
自2013年起,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羅渣士(Rogers)聯同Compugen和加拿大微軟(Microsoft Canada)向居住多倫多社區房屋(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)轄下資助房屋的58,000戶提供每月只需9.99元的高速互聯網優惠,以及150元的電腦,至今已有超過10,000戶參加計劃;但那些住在其他資助房屋,或以市值租金租屋的人士,則未能享有任何優惠。
 
像患有癲癇症的利蘭(Kelly Lelande),因屬受惠範圍,每月只需交10元互聯網費用,但分開住的兒子則須每月繳交約100元的費用。她說以前未享用優惠時,少買了蔬果等糧食,甚至治療藥物;她希望所有人都可以享用互聯網服務,「互聯網是奢侈品,但也是必需品。」
 
加拿大視訊委員會在去年4月開始,檢討全國的電訊服務,將在今年4月舉行公聽會。ACORN要求委員會將互聯網定性為基本服務,強制互聯網供應商向低收入家庭提供10元互聯網服務優惠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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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ticle source: Ming Pao 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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